为了有效应急处置学院内可能发生的拥挤、踩踏安全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促进学院教学、管理和工作秩序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领导机构与职责:
(一)学院成立防拥挤踩踏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茂发
副组长:刘永福
组员:任思斌、张俊祥,各分院党总支书记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三)监督检查组:由各分院负责日常的监督检查工作,办公室及领导小组成员随时督察。
(四)医疗救护组:当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学院卫生所医生要及时果断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汇报伤员状况。
二、机构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领导学院防范拥挤踩踏事故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学院实际,研究制订工作计划,指导各组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统一指挥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处理,协调各方力量进行应急救援。统一组织事故善后处理工作,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恢复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3、定期组织学院预防拥挤踩踏安全工作总结、研讨,形成评估和反馈意见,并负责对学院拥挤踩踏安全工作的年度考核与评价。
(二)办公室职责: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起草和制订的各种文件、通知,指导相关部门或人员实施应急处理预案。
2、接到事故报告,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协调各方关系,具体负责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
3、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小组的指示,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的宣传预防演练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开展工作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
三、日常工作开展
1、完善制度。在上级下发有关制度和工作意见的基础上,各二级学院要对本单位预防拥挤踩踏事故安全制度进行全面修订完善。
2、强化督查。在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由办公室牵头,以各项安全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学院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和检查。
3、落实职责。院长为学院拥挤踩踏事故安全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学院书记,任课教师为直接责任人,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分别在自己的岗位职责内负责,实行学院拥挤踩踏事故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
4、加强教育。加强对广大师生宣传教育,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团队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对学生深入开展预防拥挤踩踏事故的专题教育,让学生充分认识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主要原因、严重后果及其防范措施,了解在楼梯间打闹、搞恶作剧的危险性。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
5、添置设备。学院要对照配备标准,逐步完善和提高照明等设施的配备。
四、事故应急处理。
1、报告制度。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具体为:师生发现有学生受伤,打电话、口头向学院行政值班室报告,再由值班员逐级报告;发现较严重事故,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上级教育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院安全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学院安全事故,由院长负责救援指挥。立即启动学院应急预案,按照预备方案,各就各位,组织救援行动。初步摸清情况,彻查事故原因。
3、医疗求援。学院发生较严重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并拨打“120”医疗抢救电话。要及时果断将受伤人员送到医院抢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做好秩序维护等工作。
4、联系家长。学院发生较严重拥挤踩踏安全事故,应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家校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的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妥善处理相关问题,确保问题的解决。
5、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办公室具体安排,必要时可向卫生、公安部部门请求支援。
6、信息公开。保障广大师生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并如实向上级部门汇报,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也要及时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误解。
五、事故责任追究。
1、对导致事故起因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
4、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违犯刑律由公安司法部门对相关管理者实行连带责任追究,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林兴瑞
审核/林兴瑞、李惠楠、陶明信
审核/林兴瑞、李惠楠、陶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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