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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学生溺水宣传之三

来源: 学生处 添加时间: 2025-06-18

防范学生溺水宣传之三
  
  预防溺水“六不准”“四不要”
  
  防溺水“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成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防溺水“四不要”
  1.不要在没有家长陪同下私自下水游泳。
  2.不要在设置有警示标识的水域游泳。
  3.不要在没有安全保障的地方和野外水源游泳。
  4.不要在上下学途中和假期在水源周边戏水。
  
编辑/林兴瑞
审核/林兴瑞、刘德胜、陶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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