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学生组织(包括各团学组织、班级)到团委打印《大连艺术学院学生组织活动申请表》,然后依据表格填写具体内容。
一、申请部门:主办单位
二、申请活动简介:活动的主要介绍,包括活动举行的时间、地点、方式等。
三、活动的安排与计划:学生张贴海报等宣传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方式。
四、团委意见:由学院团委书记初审活动内容。
五、学生处意见:由学生处处长复审活动内容。
六、主管院领导意见:由主管学生工作院长终审活动内容。
七、备注:填写学生悬挂条幅具体内容,海报内容附在申请表后。
主管院长审核后,申请部门复印两份表格一份送保卫处,一份送学生处留存,原件自己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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