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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大连青年守则》学习践行活动的通知

来源: 添加时间: 2013-01-15

各高校团委,市直中等职业学校、中学团委:
      2012年,团市委面向全市团员青年制订了《大连青年守则》,得到了党政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响应。为充分发挥《大连青年守则》在青年成长过程中的教育、示范、熏陶、导向作用,使其成为现代大连青年思想行为指南,团市委决定开展《大连青年守则》学习践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青年守则  做有为青年
二、活动时间
      2012年9月下旬——11月中旬。
三、参加人员
   全市高校、市直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大连青年守则》主题征文活动
内容:作品要求用自己的朴素语言表现出对《大连青年守则》内涵的理解,要主题鲜明、内容充实、思想积极健康,广泛宣传《大连青年守则》内容,呼吁人人学习、践行《大连青年守则》,展现广大青年的精神风貌。
      (二)《大连青年守则》主题演讲比赛
内容:演讲题目要围绕《大连青年守则》内容自行拟定,演讲内容要求用自己的心声诠释《大连青年守则》。要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演讲稿字数在1500字左右,每位选手演讲时间为4—6分钟,演讲要求脱稿,并使用普通话。
      (三)《大连青年守则》主题讨论活动
内容: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大连青年守则》这一主题开展讨论。采用班会、团会等形式组织专题的座谈会,辩论会,鼓励、引导青年学生认真思考、深刻认识,广泛发动大家进行思想上的碰撞,产生认识上的共鸣。各校要保证本项讨论活动的学生参与面,可以辅以绘画、摄影等类别作品征集的形式,吸引尽可能多的学生参与到活动中来。每校至少要组织一次全校性的大型讨论活动。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大连青年守则》是我市青年工作生活的规范指南,各学校要把此项活动纳入整体工作格局,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活动立足青年,深入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2、精心组织。各学校要充分发挥组织优势,依据实际情况和青年特点,按照青年喜欢的沟通、交流、联络和聚集方式,探索和创新活动的形式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把活动有色有声开展起来。活动总结及照片(电子版即可)请于11月20日前报团市委学校部。
     3、扩大宣传。各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媒体和团属媒体,加大活动宣传力度,形成声势,形成热点。团刊、网站要开辟专栏、专版,及时反映活动成果,推出活动典型,推动活动向纵深方向发展。
 
联 系 人:纪  凯  82630470
电子信箱:tw82630470@163.com
 
 
 
 
 
                                               共青团大连市委员会 
                                                  201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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