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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艺术学院团委职责

来源: 添加时间: 2013-01-15

      一、在学院党委、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的管理工作。    

     二、贯彻落实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制定团委和各级学生组织的工作规划;负责组织、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学生团员的组织管理、发展、评优工作,优秀学生团员入党推荐工作。

      三、指导各系团总支工作,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组织学生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和勤工助学活动,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考察和社会实践活动。
 
      四、开展思想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和学风建设活动,发挥团委、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等学生组织的职能作用,丰富学生业余文化生活,组织好校园文化活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五、完成学院党委、上级团委和学工部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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