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院):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培养高素质人才,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决定评选2010—2011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艰苦朴素,作风正派。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有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在科技文化、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学习成绩在良好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5%。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4.无违纪处分。
(二)、优秀学生干部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进步,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和大学生行为准则,艰苦朴素,作风正派。
2.能积极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事业心强,群众威信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踏实,任劳任怨,能积极带领广大同学开展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成绩显著。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学习成绩较好,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
4.无违纪处分。
5.班级学生中无严重违纪。
(三)、先进班级集体条件
1.班委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班委会成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能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团结协作,带领全班同学围绕学院工作中心,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项工作,在同学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较高的威信。
2.班集体学习气氛浓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风,上课出勤平均在90%以上,全班学习成绩能够在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在本年级中平均成绩较高。
3.全班学生关心集体,团结互助,尊敬师长,尊重职工,爱护公物,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制度。
4.全班同学自觉坚持身体锻炼,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全班有30%以上寝室是学院的文明寝室。
二、评选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11级除外)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11级除外)
3.先进班级评选比例占学生班级总数的10%。(11级除外)
※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组织评选,切实起到表彰先进,激励全体的作用。
三、具体要求
1.各系认真组织推选,按照要求填写表格,推荐表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本科专科分开,并填写评优统计表,书记、主任签字),一律用A4型纸打印,填写表格内容用四号宋体字。右上角铅笔标注学号。
2.上报时间:各系于11月25日中午前上报学生处,逾期不上报、格式不按照要求者,按作废处理。
3.电子版表由学生处张怡助理提供,在填表过程中如遇到其他问题也可咨询张怡(电话15541181225)。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具体见附表。
5.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只有一份模板,请按照学生评比具体情况替换东北大学大连艺术学院或大连艺术学院名头。
学生处
2011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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