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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梳理学生日常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的通知

来源: 学生处 添加时间: 2023-06-08

各学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关于学生日常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和提高学生日常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按照辽宁省教育工委、教育厅6月6日传真文件要求,各学院请围绕以下工作重点,认真梳理学生日常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形成文字材料报学生处。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形势下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不断强化学生日常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手段和方法,在管理和服务中提升教育实效,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要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着力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永远听党话、跟党走,矢志奉献国家和人民。要积极落实“一把手”工程,切实加强院系学生日常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不断完善与学生日常管理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二、深化“三全育人”,实施精准思政。各学院要充分挖掘和利用不同岗位、不同群体的育人元素,深化“三全育人”工作的实施推广,调动各方面力量,全员参与到育人工作之中。建立健全校内外党建、思政育人基地,发挥党支部育人桥头堡及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推进学生日常管理精准化,精准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广泛开展主题教育,经常性开展师生网络文明、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形势教育,提高网络育人能力,扎实做好互联网时代的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抓好安全教育,强化行为管理。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定期排查机制。根据不同年级、不同专业学生特点,从学生入学开始直至毕业,将安全教育全过程融入到日常的教育教学、日常生活、实习就业等活动中。及时了解并妥善解决学生间的矛盾,深入细致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矛盾调解工作。广泛开展法制教育和应急演练,提升学生的法治素养、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建立完善学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升现场指挥、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的能力和水平。强化对学生基本文明行为的具体要求,如课堂、食堂、寝室等公共场所行为和请销假、早操、归寝等日常行为,并纳入综合素质评价范畴。强化违纪学生教育处理,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严格毕业年级学生日常管理,加强学生求职安全教育,引导毕业生准确定位,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和成才观。
  四、促进心理健康,优化人文关怀。各学院要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沉的工作原则,发挥各级各类心理育人资源力量,建立健全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协同心理育人机制。规范发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强化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科学干预。加大辅导员培训力度,提升辅导员谈心引导能力水平,提高心理危机信号捕捉和识别能力,及时准确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和心理需求。坚持“五育并举”,推进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深度融合,培养学生形成正面的情感体验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建立健全学习生活困难、家庭结构不良、心理问题、身体疾病、情感困惑、思想行为异常、就业困难、少数民族学生等特殊学生的定期联系制度,对重点关爱学生加强人文关怀,一人一策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转化和帮扶,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五、强化自主管理,涵养优良学风。各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在日常教育管理中的主体作用,依托学生会、学生社团,支持学生自愿承担志愿服务活动,支持学生自主设计、创新开展各类思想、学习、生活、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和学校公共事务管理。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支持和引导学生会和社团组织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积极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完善学生社区队伍进驻机制。倾听学生心声,畅通学生诉求通道,及时回应广大学生的利益诉求和建议,保障学生的权益。
  请各学院对照以上内容,结合本学院专业特色认真梳理学期工作,并将工作梳理情况Word版以“学院+工作情况”命名,6月20日前微信发学生处。
  

学生处
  2023年6月8日

编辑/林兴瑞
审核/林兴瑞、刘德胜、陶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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