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通知精神,通过开展长跑活动,培养学生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的健康观念和良好的生活方式,逐步形成强身健体、阳光运动的校园长跑活动氛围和文化,不断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和意志品质,学院体育指导委员会决定,在全院2011级学生中开展晨跑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第一阶段:2011年10月10日-----2011年11月25日
第二阶段:2012年4月-----2012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参加对象:
2011级全体学生。
三、具体安排:
1、在校学习期间周一至周五,每天早上6:50----7:20。
2、晨跑活动场地:学院外围(原晨跑路线)
3、各系(分院)安排:
星期一:表演艺术系
星期二:国际商务系
星期三:艺术设计系
星期四:音 乐 系
星期五:视觉传达系 服装分院 美术系
四、相关要求:
1、各系(分院)按此通知认真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充分调动
学生参加活动的积极性,提高学生自我参与的意识和主动
性。
2、辅导员要对本班学生进行调查,对经证明患有心脑血管疾病
和身体伤残及其他不适合参加长跑活动的学生实行免跑,防
止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各系要在10月9日前将免跑学生名
单上报学生处审核备案。
3、在活动中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系(分院)团总支,学生
会、班导生要在活动中做好组织和监督工作。
4、如遇恶劣天气,晨跑活动无法正常进行,须经学生处批准后
方可取消活动。
5、学生处对将各系(分院)的长跑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
查,确保活动按要求实施。
学 生 处
2011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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