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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活动的通知

来源: 学生处 添加时间: 2023-04-04

各学院:
  2023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国家安全教育的重要指示要求,根据教育部思政司和省委国安办、省教育工委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3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是各部门的重要政治责任,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具体举措。各学院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研究谋划,细化方案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发动师生主动参与,确保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工作取得实效。
  二、 突出活动主题。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各学院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列为第二季度组织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国家安全工作的战略部署,结合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国家安全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面向全体师生大力宣传普及新时代国家安全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积累的宝贵经验,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人心、落地生根,引导学生挺膺担当时代新人,共筑国家安全防线。
  三 、开展重点工作。各学院要针对不同学段学生,结合实际通过主题班会、演讲、征文、知识竞赛、文艺表演、社会实践、美术和书法作品征集等形式,依托共青团、学生党支部、学生会、社团等组织,持续开展“我心中的国家安全”系列主题活动,使不同年龄需求相互衔接、不同方面内容与国家安全互相融合。同时,各学院要组织师生 积极参与教育部思政司举办重点宣传教育活动(见附件),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 、深化法治教育。各学院要结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广泛开展宪法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数据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反间谍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涉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自觉守法护法。
  五 、创新方式方法。各学院要将国家安全教育融入日常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通过在厅廊橱窗张贴国家安全宣传海报、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或播放国家安全宣传标语等方式,利用板报、LED屏、微信公众平台等官方宣传平台,推送、报道相关活动动态,普及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利和义务等法律知识。按照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标识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全面规范使用活动标识。拓宽活动渠道,激发 媒体融合活力,加大对学生群体覆盖力度,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灵活运用主题宣讲、集中学习、视频展播等多种宣传教育方式,讲好国家安全故事,用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活动营造师生共筑国家安全屏障的浓厚氛围。
  六、按时报送材料。各学院要认真总结,请于4月15日14时前将活动总结材料电子稿报送学生处,包括文字总结(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活动图片(3-5张)。以“学院名称+教育日活动总结”命名的word文档微信发给学生处。
  大连艺术学院
  

学生处
  2023年4月4日

编辑/林兴瑞
审核/林兴瑞、刘德胜、陶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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