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院):
按照“中共大连金州新区工作委员会政法委员会”的要求,全区各高校需组织学生参加治安志愿者队伍,参与全区群防群治工作,具体如下:
一、人员数量
我院共选拔500人,各系分别为:
音乐系 80人
艺术设计系 80人
视觉传达系 50人
表演艺术系 160人
国际商务系 60人
美术系 40人
服装分院 30人
二、选拔条件
1、思想道德素质好。
2、热心公益事业,有社会责任感。
3、身体和心里状况良好。
4、无违法违纪记录。
5、男女生均可,以男生为主。
三、工作任务
1、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2、参与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3、参与校园及周边整治行动。
4、参与全区组织的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工作。
四、活动方式
以各高校为单位,有组织的利用社会实践和休息时间,在新区公共场所或深入辖区居民进行法制宣传、引导交通;参加综治委组织的重大活动。
五、具体要求
各系(分院)要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按照附表逐项填写,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在备注栏表明),于2011年11月10日8点30分前将电子板报送于学生处张峻祥老师。
学生处 保卫科
201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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