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根据辽教助【2016】9号文件要求,学生处对我院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及资助经费提取等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经学院领导审核后,登陆全国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了网上填报,同时将统计表格电子版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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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根据辽教助【2016】9号文件要求,学生处对我院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学生资助工作中的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勤工助学、“绿色通道”及资助经费提取等相关数据进行了统计,经学院领导审核后,登陆全国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信息平台进行了网上填报,同时将统计表格电子版报送至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指定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