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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学生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的通知

来源: 学生处 添加时间: 2022-09-05

  
各学院:
  2022-2023学年的学习生活已经开启,部分学生在生源地办理了信用助学贷款,需要高校给予回执。受疫情影响无法像往年一样现场办理,现将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前准备事项
  1.收取资料
  各学院收取贷款学生手中的各种类型回执单电子信息留存,以便统计、核对相关信息。
  ①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收取受理证明电子照片,部分学生只有电子回执校验码的可以是相关短信截图照片;
  ②在非国家开发银行(如农村信用社、地方银行等)办理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的,收取回执电子版或照片。
  2.做好信息统计
  ①按附件表格将相关信息填写准确,按照回执类型不同分成两个表
  A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统计表。
  B非国家开发银行(如农村信用社、地方银行等)办理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的学生信息统计表。
  ②本、专、专升本分开,按学号顺序进行排序。
  统计表便于各学院对办理助学贷款学生情况进行准确把握,也是各学院报送资助方面相关数据的依据,请各学院认真进行统计并保存。
  二、回执形式
  1.大部分学生是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在网上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即可,不需邮寄。
  2.少部分学生在农村信用社、地方银行贷款的,集中在黑龙江、江西、河北、福建等省份,学生处将想办法统一打印电子版回执单、手写相关信息、加盖公章,然后拍照返回二级学院转给相关学生(如果个别地区不接受这种形式回执,后续再议)。
  三、回执录入时间
  具体办理时间会视疫情形势和办理条件另行通知,望各学院提前做好准备。各地要求回执的截止时间一般在10月初-10月底,我们一定会争取早些完成回执任务,请大家转告学生受疫情影响办理会有所不便,先不要着急。
  四、注意事项
  1.以学院为单位进行办理,收取并保管好相关材料。
  2.部分黑龙江、河北等省市的老生在上学期回执已经办理完毕,不需要再收取他们的回执单,只需要在汇总表里加入他们信息,备注“已办理”即可。
  3.务必通知到每位贷款学生,不要影响到贷款的办理和发放。
  4.各学院在所有贷款学生办理完回执后,将最终的汇总统计表电子版
  和书记签字纸质版(后续补交)交学生处备案留存。
  

学生处
  2022年9月5日

编辑/林兴瑞
审核/林兴瑞、宋清洁、陶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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