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学生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对我院今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工作程序进行认定。手续齐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二级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组集中进行认定,确定困难档次,经过公示后将认定材料报学生处,经学生处认定汇总后存档,2014—2015学年共有1748名学生通过认定。原则上,不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不能参评助学金、临时伙食补贴等系列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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