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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

来源: 学生处 添加时间: 2023-05-25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3号文件精神,按照辽宁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最新部署,我校将开展2023年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大力培养青年学生的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加大资助育人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任务
  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完全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学生资助工作与思想政治工作紧密结合,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风险意识和感恩意识,引导树立正确的消费观、成长观和价值观,努力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突出育人导向,丰富活动内容
  各学院要将诚信教育与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等育人活动全过程,将诚信教育融入专家讲座、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短视频创作、主题班会等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活动,要积极发动全社会资源,邀请电信、金融、法律、公安等方面的专家,开展面向高校学生的专题讲座,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不良校园贷等方面的知识,切实增强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金融安全防范意识,积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理性消费,树立自立自强、努力奋斗的精神,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使学生充分认识到诚实守信、理性消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和科学理性的消费观。以下内容需要各学院按要求报送,届时将评选出获奖作品:
  l 征文。面向接受过国家助学政策资助的学生,结合自身求学成长经历,以第一人称描述在资助政策帮助下所发生的变化,突出反映国家资助政策实施效果和受资助的感受,表达感恩之情,传递正能量。要保证原创,不得有大量摘抄等情况出现。字数1000字以上,主题鲜明、内容真实、语言流畅。坚持优中选优原则,音乐学院、艺术设计学院、戏剧影视与传媒学院、文化艺术管理学院至少报送5篇征文,美术学院、服装学院、舞蹈学院至少报送3篇征文。
  l 演讲。用所见、所闻、所思、所想、所悟讲述诚信和感恩故事,录制演讲视频,MP4格式,不超3分钟。每个学院至少报送2个作品,优质作品可多报。
  l 摄影及短视频。作品以诚信教育为主题,以增强诚信品质为立足点,可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志愿服务、社会公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有机融合;也可以拍摄受资助学生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瞬间,展现学生诚信、励志、为青春梦想奋斗等。MP4格式,不超3分钟。每个学院至少报送2个作品,优质作品可多报。
  l 书法及绘画。以书法及绘画等形式宣传诚信主题相关知识,展现青春风貌。拍照报送作品电子版,在照片右下角注明作品名称、学院年级专业、作者姓名。每个学院至少报送2个作品,优质作品可多报。
  (二)抓住关键节点,创新宣传形式
  各学院要抓住高考后、开学前、报到后、离校前,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和还款手续时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讲座等普及宣传,广泛宣传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期刊、宣传栏等传统媒介作用的基础上,利用好微信、微博、抖音等客户端,以及“国家反诈中心”“全民反诈”APP 等平台,进一步扩大宣传,加大宣传力度。
  (三)融入日常管理,确保活动效果
  各学院要常态化开展资助诚信教育、感恩励志教育、预防诈骗教育和远离不良校园贷警示教育活动,将诚信教育融入学生日常管理,以学增智,以知促行,使诚信教育入心入脑,有效将教育成果转化为大学生的自觉素养与行为,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增强法律意识和契约精神。要建立健全日常监测机制与学生网络征信档案体系,密切关注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努力做到早防范、早教育、早发现、早处置。
  三、时间安排
  2023年5月—6月集中开展,其他时段各学院自主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部署
  要充分认识到诚信教育对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积极营造诚信为荣、失信可耻的校园文化氛围。
  (二)积极发动,充分动员
  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努力做到全员参与,使资助诚信教育活动覆盖到每一位受助学生,将活动办得有广度、有深度、有号召力、有社会影响力、有育人效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
  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开展教育活动,学生处将随机抽检。各学院要认真总结经验,于6月15日前将①《2023年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②活动总结(包括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涉及内容和相关图片视频等)③作品电子版报送至yiyuanxueshengchu@163.com
  附件:2023年诚信教育开展情况统计表
  

学生处

2023年5月25日

  
  
编辑/林兴瑞、宋清洁
审核/林兴瑞、宋清洁、陶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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