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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生制”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添加时间: 2013-01-15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管理队伍,深化学生管理工作,尤其是打好新生管理教育基础,我院全面实行 “导生制”,即选聘高年级的学生到新生班级中担任“班导生”。
     一、班导生的定位
     “班导生”指的是选拔政治觉悟高、思想品德好、学习成绩佳、工作能力强的本科三年级学生到新生班级中担任“导生”,协助学院对新生在思想上引导、学习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工作上督导、心理上疏导,全面做好新生班级的管理工作,在师生之间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班导生在新生每个班级配备一名,任期一年。
     二、班导生的任职条件
   (一)思想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是非分明,积极进取,身心健康。
   (二)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在本专业前四分之一;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三)兴趣爱好广泛,性格开朗大方,有较强的亲和力和较高的个人修养,不计较个人得失,热心为同学服务。
   (四)言谈举止大方得体,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敬业精神和工作技巧,具有独立处理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五)从本科三年级学生中选拔,同等条件下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优先。
      三、班导生的选拔程序
      学生工作部(处)统一领导,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落实,坚持本人申请、系里推荐、组织考核、群众监督相结合,本着公平、公正、民主、透明的原则,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符合任职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填写“导生”工作申请表。
   (二)各系通过摸底调查和面试了解情况,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和能力考核,从申请人中择优选拔候选人,上报学生处。
   (三)学生处集中组织培训、考核和审批。
   (四)审批通过后,各系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对公示期内未提出不同意见的候选人,正式聘用为“导生”,聘期一年,颁发聘用证书。
   (五)将审查和考核情况记录在案。
      四、班导生的职责
      “导生”的工作涵盖新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需要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习生活指导工作、管理服务工作、信息沟通工作。
   (一)按照学院学生工作的整体要求,协助辅导员制定班级学生思想教育及管理的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方面的教育与指导,认真协助学生干部实施,教育学生端正学习态度,养成扎实、勤奋、严谨的学风。
   (二)及时掌握班级学生思想情况,并针对学生中反映出来的各种问题,协助辅导员开展适合学生思想特点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加强思想品德修养,不断提高综合素质。
   (三)在调查了解学生真实学习状况的基础上传授先进学习经验,帮助学生适应大学的学习规律和方法,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鼓励和督促学生勤奋好学。
   (四)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主动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积极协助辅导员组织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形成良好的班风。
   (五)深入学生寝室,加强课后管理,开展寝室文化活动,培养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作风。
   (六)协助班主任定期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配合教学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抓好班风、学风建设,并根据班级建设方案、本班特点、班级“学习困难生”转化率等工作指标,提出班级学风建设建议,并协助辅导员实施。
   (八)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处)、系领导和辅导员汇报工作,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五、班导生的管理
   (一)“导生制”实行二级管理,由学生工作部(处)牵头,负责对“导生”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指导,各系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导生”进行选拔和考评管理。
   (二)每学年第二学期末(6-7月间),按照选拔条件和程序选聘“导生”,新生入学后按每班1名“导生”配备到各班级。
   (三)各系要建立“班导生”工作档案,将班导生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记载,作为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
   (四)为提高“导生”的政治思想水平和管理工作能力,每学期组织“导生”进行集中学习培训2次,培训内容包括大学生入党教程、各项学生管理制度、管理工作方法、典型学生工作情况分析等。
   (五)“班导生”在聘期内出现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受到纪律处分、工作失职等情况,即取消导生资格。
   (六)对“班导生”的工作效果和履行职责情况,每学年组织一次考核。考核采取学生评议(40分)、所在系评议(40分)、学生处评议(20分)的形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60分以下),考核结果要汇入“班导生”工作档案,并与评奖评优等挂钩。
       (七)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导生”评选工作,结合考评情况按照导生人数20%比例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八)班导生享受学生干部待遇,在评奖评优、组织发展时给予优先考虑。
 
 
 
 
                                                                    大连艺术学院

                                                                      2009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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