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辽宁省健全完善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委农领发【2021】1号)规定:建立部门筛查预警联动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门负责监测在省内就学的各学段农村学生(只限辽宁户籍),重点筛查本专科阶段在享受相关学生资助政策之后,当年自付学杂费、住宿费、书本费等费用累计超过一万元的学生信息。
请各学院将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学生信息进行统计,于2021年11月17日16:00前报送《辽宁省普通高校农村户籍学生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统计表》(电子文档和书记签字拍照版)。
学生处
2021年11月16日
编辑/林兴瑞
审核/林兴瑞、宋清洁、陶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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