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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工作

来源: 添加时间: 2015-11-01

(一)统计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

为掌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活动做准备,学生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对今年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了统计。新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提供《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加盖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以上印章。学生处对各学院报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不合格的材料限期让学生补报,最终确定我院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92人,这些学生经过困难认定后即可参加国家奖助学金等相关资助评审。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学生处组织各二级学院对我院今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工作程序进行认定。手续齐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各二级学院成立认定工作组和认定评议组集中进行认定,确定困难档次,经过公示后将认定材料报学生处,经学生处认定汇总后存档,共有1890名学生通过认定。原则上,不参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学生不能参评助学金、临时伙食补贴等系列资助项目。

(三)对孤儿学生进行资助

根据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和通知精神,我院认真开展了对孤儿学生的资助工作,加大了对孤儿的帮扶力度:一是对孤儿学生进行了排查和资格认定工作;二是将孤儿学生全部纳入资助体系并优先考虑;三是对排查出的5名孤儿学生每人予以减免了5000元学费和1000元住宿费,合计共减免学生费用30000元,传达了我院对孤儿学生的关爱情感。

(四)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相关通知精神,学生处组织各二级学院认真开展了我院今年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内容多、要求严、标准高。为了更好地完成本次评审工作,学生处做了大量的前期准备工作:通知各二级学院组织贫困生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对贫困生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定;接到省资助中心通知后,学生处立即制定评审方案,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各项指标名额,按照相应比例分配给各二级学院,并报学院领导进行审批;10月14日,在院领导审批通过评审方案后,学生处立即组织召开了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专项工作会议,强调了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二级学院近期全力做好此项工作;同时下发了《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将奖、助学金评审相关文件、评比条件、评审程序、报送要求、注意事项等做了详细的说明,要求各二级学院认真研读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由书记亲自组织领导,专人负责,认真细致地做好此项工作。10月28日,我院按要求顺利完成了相关材料的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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