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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孤儿学生和对受灾学生进行资助

来源: 添加时间: 2013-10-16

    根据省里《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大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辽教发[2013]172号)《关于确保灾区学生顺利入学的紧急通知》(辽教办电【2013]36号)要求,我院孤儿学生家庭财产因水灾遭受损失的学生的资助工作全面开展,除了已经采取的对孤儿学生进行了排查和资格认定、将孤儿学生全部纳入资助体系并优先考虑等措施,经过学院研究,决定对5名孤儿学生和6名因水灾遭受损失的学生给予适当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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