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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赠送的意外保险单签字的通知

来源: 学生处 添加时间: 2023-03-22

各学院:
  省教育厅与中国人寿辽宁省公司协商,对2022年秋季学期认定的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偿提供人身意外保险,要求各高校按照享受国家助学金标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范围,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统一组织提供学生相关信息。
  由于办理时间限制,保险单需要学生亲自签名,鉴于大四学生暂未返校不能签字,本次意外保险赠送范围不包括获得助学金的大四学生,其余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都可以免费获赠一份意外保险。
  现需各学院派人到学生处领取保险单找学生签字(未满18岁的学生签家长名字),每名学生需要在“被保险人清单汇总表”和“投保须知书”上签字,日期写实际日期就可以,要求使用黑色签字笔。由于部分汇总表涉及学院交叉的现象,请先领取的学院签完字后传递给后面的学院。
  

学生处
  2023年3月22日

编辑/林兴瑞、宋清洁
审核/林兴瑞、宋清洁、陶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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