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相关要求,先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25-202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本次评审的学生申请和各级审核仍在智慧学工系统进行,请各学院充分重视并认真落实。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评审程序
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学校评审工作。二级学院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评审工作;按照实际情况组建年级、专业、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负责评审的基础评议活动;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二级学院拟推荐学生名单,按程序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学校评审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审查二级学院评审程序是否规范,推荐学生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二、严格掌握评审标准
各学院在组织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过程中,按照《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附2: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附3: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和《大连艺术学院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严格掌握评审标准。(详见附件1)
三、指标分配(详见附件2)
四、评审条件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
1.奖励标准
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元,一次发放。
2.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每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70分以上,无未解除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评选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均须位于前40%,且参评当年没有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为高校在校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助学金系列中:奖助可以兼得!!!奖奖不可以兼得!!!
(二)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与基本条件
1.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分两个等级设立:
一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高校特困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学年4800元;
二等国家助学金资助高校贫困学生,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150元。
2.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简朴。
※退役士兵学生不可以参加此项助学金评审。
※国家助学金分两次发放,一等和二等国家助学金不兼得。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 (省政府)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奖助学金系列中:奖助可以兼得!!!助助不可兼得!!!
※把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以及遭遇 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疫情等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国家助学金及以上的资助。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无条件一等助学金,学习成绩好的可以加评国家励志奖学金。放弃申请的要写一份情况说明,本人、辅导员、书记签字。
五、系统申请、审核
1.没有在系统中上传过照片的学生,填写申请之前需要上传照片,辅导员需要审核确认,通过后照片就可以自动同步到各个申请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照片上传和审核)。之前已经上传过照片的同学可以忽略。
2.每个申请的学生都需要去维护确认下银行卡信息,光大银行卡超过6个月未使用的可以去银行网点激活,提前做好资金发放准备。
3.学生申请在10月22日-10月25日之间完成。由于系统自动带入时间,务必告诉学生在指定时间段提交申请,到时系统会自动关闭,不再延时。(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学生操作手册)
4.民主评议和辅导员审核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在10月23日-10月26日之间完成。(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辅导员操作手册)
5.二级学院审核要使用书记账号,审核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在10月23日-10月27日之间完成。(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学院管理员操作手册)
6.学生成绩排名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核查签字确认。
7.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学院按照名额评出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名单后请立即面向全校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单内最迟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16点,注意不要泄露学生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经济情况、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要标明公示起止时间(5个工作日不包括所写公示日期首日),写清楚有异议后的联系方式,最后加上学生处电话0411-39256216。
六、评审材料报送
1.请各学院在保证评审条件和质量的前提下,尽快组织评审。严格按照评审条件上报,所填资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虚假的地方,相关书记、辅导员负直接责任。
2.应交材料:
(1)所有的学生个人申请表可以在系统导出打印,暂时不用打印,如需打印会另行通知。
(2)《附件4: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查汇总表》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先本后专,数据要与学工系统一致,交电子版、纸质版1份(书记和院长签字)。附教务处核查签字的成绩排名材料。
(3)《附件5:(校验)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交数据校验通过后的电子版)。
(4)《附件6:2025-202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备查汇总表》先一等后二等,每一等级中先本后专,按照学号从小到大排序,数据要与学工系统一致,交电子版、纸质版1份(书记签字)。
(5)《附件7:(校验)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交数据校验通过后的电子版)。
(6)公示文件的电子版、纸质版1份,公示照片的电子版、纸质版1份。(奖学金的由书记、院长签字,助学金的由书记签字)。
3.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相关材料最迟于2025年11月4日上午9点报送完毕。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申报。
每个电子版文档名均为:**学院+原有文档名。
附件1:评审依据
附件2:名额分配
附件3:操作手册
附件4: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查汇总表
附件5:(校验)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金额写6000,日期写20251023)
附件6:2025-202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备查汇总表(金额写2400或1575,日期写20251023)
附件7:(校验)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
学 生 处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2:操作手册 每人必须维护确认:上传、修改银行卡号.zip
附件4:2024-2025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备查汇总表.xls
附件6:2025-2026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备查汇总表.xls
附件5:(校验)本专科励志奖学金-导入模板(金额写6000,日期写20251023).xls
附件2:操作手册 未上传过照片的必做:照片上传和审核.zip
附件7:(校验)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导入模板(金额写2400或1575,日期写20251023).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