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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导生及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

来源: 添加时间: 2018-11-09

为了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院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学风严谨,有创新精神和社会实践能力,在科技文化、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突出,学习成绩全部在良好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15%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4.评选时无未解除处分,本学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院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能积极主动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事业心强,群众威信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踏实,任劳任怨,能积极带领广大同学开展各项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成绩显著。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学习成绩较好,无不及格课程,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30%

4.评选时无未解除处分,本学年学习成绩无不及格科目。

三、优秀毕业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院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成绩优秀,获得过院级以上表彰,全学程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在班级前20%

3.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坚持体育锻炼,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

5.评选时无未解除处分

四、优秀班导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院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严以律已,宽以待人,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3.有较强的亲和力和较高的个人修养,不计较个人得失,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具有高度的敬业精神、独立处理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4.主动关心学生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深入学生寝室,加强课后管理,开展寝室文化活动。积极协助辅导员组织开展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工作较为突出。

5.配合教学部门和学生工作部门抓好班风、学风建设,搞好班级建设,所管理的班级学生违纪率较低(因违纪而受到处分的学生人数在2人以下,且没有发生具有较坏影响的群体事件),学生表现良好。

6.评选时无未解除处分

五、先进班级集体条件

1.班委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班委会成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良好的工作作风,能以身作则、秉公办事、团结协作,带领全班同学围绕学院工作中心,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各项工作,在同学中有较强的凝聚力和较高的威信。

2.班集体学习气氛浓厚,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有良好的学风,上课出勤平均在90%以上,全班学习成绩能够在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在本年级中平均成绩较高。

3.全班学生关心集体,团结互助,尊敬师长,尊重职工,爱护公物,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能够严格执行考勤、请销假制度。

4.全班同学自觉坚持身体锻炼,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全班有30%以上寝室是学院的标准寝室。

5.班级学生中无严重违纪

第二条  评选方法

1.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活动(毕业年级于毕业学期期中进行)。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每学年合计一次,作为评选的依据。

3.评选过程,充分发扬民主,要在学生投票推选的基础上由各二级学院评审,进行一周公示,再上报学生处审定、主管院长批准。)

第三条  奖励办法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导生事迹材料记入本人档案。

2.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班导生的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状;获先进班级的由学院颁发奖状或锦旗。

第四条  评选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5%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学生总数的3%

3.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毕业学生总数的3%

4.优秀班导生评选比例为班导生总数的20%

5.先进班级评选比例占学生班级总数的10%

第五条  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大连艺术学院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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